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志愿者协会、宁波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简介
宁波市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以青年为主的各界市民组成的全市性社会团体,是由依法成立的县(市)区志愿者组织和全市性的各专业、行业志愿者组织和个人志愿结成的全市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宁波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是宁波团市委使用管理的公益性、综合性服务场所,是一定区域内团组织联系青少年和开展活动的依托、整合各类资源的载体、开展服务青少年工作的阵地、共青团服务社会和青少年参与社会实践的平台。
宁波市志愿者协会和宁波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是由共青团宁波市委主管的社团法人,两个单位实行合署办公、人员复用,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191号(宁波市青少年宫旁、华侨豪生酒店对面)。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五、招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1)填写《报名表》;(2)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185164959@qq.com。
3.报名日期: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至2016年4月4日(星期一)17:30。
(二)资格审查及报送纸质材料
1.宁波市志愿者协会、宁波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通知,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并参加笔试、面试。网上初审不合格者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另行通知。
2.报送材料:
(1)《报名表》(在表格上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个人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3.报送方式:由报考者在指定时间送交到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14楼1414室。
4.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2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业务知识、相关工作经验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四)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公示
拟录用派遣人员名单报经共青团宁波市委核准后,同时在宁波青年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联 系 人:施老师
咨询电话:0574-89186690
电子信箱:185164959@qq.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14楼